(原标题:关于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ST金鸿 公告编号:2025-020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等材料,因合同纠纷被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起诉。涉案金额为164,889,755.51元(暂计至2024年12月31日)。案件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暂定于2025年5月8日开庭。
原告要求被告一金鸿控股支付“15金鸿债”债券本金34,688,115元、“16中油金鸿MTN001”债券本金38,500,000元及相关利息、违约金,并承担实现债权的费用。其他被告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原告还要求对抵押采矿权、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应收账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2015年和2016年,金鸿控股分别发行了“15金鸿债”和“16中油金鸿MTN001”。因未按期偿还本金及利息,原告曾向吉林高院起诉并达成调解协议,但被告仍未履行给付义务。2021年至2023年间,各方陆续签署《债务和解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但被告仍未按约还款。
公司表示,该诉讼暂不会影响正常经营活动,但可能导致资产查封冻结风险,影响当期利润。公司将持续关注进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