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文一科技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为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召集,通知于2025年2月15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3月3日14:30在铜陵市铜官区何村路公司5号楼党群活动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人员包括258名股东及股东代表,代表股份37,005,0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573%。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各候选人得票情况如下:非独立董事李中亚、裴晓辉、昌望、亓先玲、丁宁、夏军;独立董事许高斌、张瑞稳、黄顺武;监事胡建军、李赵劼、丁洁均获选。会议采取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表决结果与决议一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