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提名委员会审查了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结果显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所有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所需条件,能够胜任相应岗位职责,且均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禁入或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处罚,也未涉及犯罪或违法违规调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对于独立董事候选人,其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经验和能力。其中,刘雪亮女士、金祥慧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明,滕力先生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证明。
提名委员会同意将张浩楠先生、刘拂洋先生、胡健先生、赵耀飞先生、张艳会女士、吴海峰先生作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雪亮女士、滕力先生、金祥慧女士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