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运达股份: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达股份”)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发行对象为运达股份控股股东浙江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电集团”),发行方式为现金认购。机电集团直接持有运达股份40.01%股权,浙江省国资委为其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完成后,机电集团持股比例将增至46.50%,仍为控股股东。

本次发行旨在支持运达股份持续健康发展,优化资本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机电集团承诺认购金额不超过70,000万元,认购数量不超过84,643,288股。发行价格为8.27元/股,若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或监管政策变化,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机电集团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收购已获机电集团董事会、运达股份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机电集团承诺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本次收购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运达股份盈利能力优秀,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