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达股份”)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发行对象为运达股份控股股东浙江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电集团”),发行方式为现金认购。机电集团直接持有运达股份40.01%股权,浙江省国资委为其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完成后,机电集团持股比例将增至46.50%,仍为控股股东。
本次发行旨在支持运达股份持续健康发展,优化资本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机电集团承诺认购金额不超过70,000万元,认购数量不超过84,643,288股。发行价格为8.27元/股,若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或监管政策变化,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机电集团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收购已获机电集团董事会、运达股份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机电集团承诺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本次收购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