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总经理工作细则》,旨在确保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保障经营层有效执行董事会决议。细则明确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设副总经理四名,经总经理提名后由董事会聘任。总经理需具备丰富的经济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且不得存在特定禁止情形。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任职期间须专职,不得在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及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具体规章,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决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等事项。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一定权限内决定对外投资、资产购置、委托理财等事项。总经理需定期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工作,遇重大事项应及时汇报。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总会计师主管公司财务工作并对总经理负责。细则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