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计划于2024年度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本次发行旨在助力“西电东送”战略实施及风光水储一体化发展,推动能源结构转型。发行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等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确定。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且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00亿元,将全部用于RM水电站项目和TB水电站项目。本次发行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施。公司已召开相关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次发行方案,并获得中国华能的同意批复。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