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提前赎回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接受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担任其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所就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并经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随后,公司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了多次修订和审议,最终于2023年11月8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2023年12月27日,公司披露发行结果公告,发行规模为133,899.90万元,每张面值100元,共计1,338.9990万张。2024年1月15日,公司披露上市公告书,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4年1月19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神码转债”。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当公司股票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或未转股部分票面余额不足3,000.00万元时,公司有权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5年2月10日至2025年2月28日,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神码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触发赎回条件。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提前赎回“神码转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