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为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2月12日发布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2月27日下午15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杨建林主持。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时间为2025年2月27日。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8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54,980,7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6786%。会议审议通过了四项议案:1)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4) 《关于核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得高比例赞成票通过。
国浩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