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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博股份: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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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受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其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2月26日在长沙召开,采用网络投票与现场会议结合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2月21日。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5名,持有27,335,5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3.427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11人,持有6,019,492股,占2.9569%。会议审议通过了四项主要议案:1. 第四届董事薪酬方案;2. 第四届监事薪酬方案;3. 修订《公司章程》;4. 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选举。其中,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包括廖寄乔、戴朝晖、王冰泉、胡晖、廖雨舟;独立董事为刘洪波、曾蔚、李洁;非职工代表监事为游达明、彭金剑。所有议案均获得高比例赞成票通过。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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