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为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通知于2025年2月11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2月26日14点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人民西路1801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同时提供网络投票。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两项议案:1.《关于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148,034,425股,占99.2623%;2.《关于为间接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144,067,945股,占96.602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0名,持股7,409,278股;网络投票股东217名,代表股份142,010,039股。会议由董事长主持,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