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吴向能))
吴向能作为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6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如下:
- 吴向能已通过第5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要求。
- 吴向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 吴向能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等方面的工作经验,并已参加培训取得相关证明。
- 吴向能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的股份,不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
- 吴向能未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与公司无重大业务往来。
- 吴向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禁入措施,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无重大失信记录。
- 吴向能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吴向能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勤勉尽责,确保独立性,并在不符合任职资格时及时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