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为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8日发布。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2月25日14:30在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艾华集团办公楼3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15:0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共253人,代表股份260,970,4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0587%。会议审议通过了三项议案:1)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5年度预计情况;2) 2025年度银行授信及授权;3) 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各项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均详细记录。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