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海旗滨科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为宁海旗滨科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宁海旗滨系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旗滨集团”)实际控制人俞其兵先生控制的企业。旗滨集团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宁海旗滨持有的湖南旗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13.7490%股权,交易价格为47,788.3320万元,发行价格为4.83元/股,发行股份数量为98,940,645股。本次发行后,俞其兵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旗滨集团的股份数量将增加至1,211,353,746股,持股比例将变更为41.91%。
宁海旗滨承诺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份自发行完成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旗滨集团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已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批准本次交易对方免于发出要约增持公司股份。本次收购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交易尚需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