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刘善仕))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刘善仕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发表声明。声明指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提名,且通过了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
声明确认,刘善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刘善仕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基本知识,拥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等方面的工作经验,但并非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
此外,刘善仕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票,也不在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刘善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且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声明人承诺,若刘善仕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或任职资格的情形,将及时报告并督促其辞去职务。此声明于2025年2月25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