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设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的专门机构。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一致。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营及资产经营项目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相关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分析并向董事会提出调整建议。委员会工作程序为: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上报相关资料,董事会办公室初审后提交委员会审议,委员会讨论后将提案及表决结果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会议通知应至少提前3日发出,会议通知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题等。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委员可以亲自或委托其他委员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会议记录应包括会议召开日期、地点、出席人员、议程、发言要点、表决结果等内容,并作为公司档案保存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