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相关人员所持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该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主要内容包括:禁止相关人员在特定情形下转让股份,如公司股票上市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等;规定了买卖公司股票的禁止期间,如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等;明确了买卖股份时需遵守的限制,如买入后6个月内不得卖出等;规定了股份变动的申报及披露要求,相关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报个人信息及其亲属身份信息,并在股份变动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变动情况;设定了账户及股份管理措施,如股份锁定和解锁机制;明确了责任与处罚措施,相关人员需对申报数据的真实性负责,违反规定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该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