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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洲特纸: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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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为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2月21日下午14:00在浙江省衢州市东港四路1号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赵磊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162名,代表股份330,246,30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9.2484%。除股东外,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也出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三项议案:1)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 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60万吨化学浆项目的议案;3)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其中,议案3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超过三分之二的赞成票。

国浩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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