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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钢股份: 新钢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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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新钢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2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建荣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三项议案:

  1. 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自有资金向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资金可循环使用。关联董事刘建荣、刘坚锋、廖鹏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总经理廖鹏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胡静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董事长刘建荣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肖勇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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