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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化工: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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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2月21日下午14:30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5日发布,公告载明了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信息。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3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336,974股。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两项议案:1.《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关于拟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两项议案均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表决结果显示,《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8,459,274股,反对1,645,600股,弃权232,100股;《关于拟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8,525,274股,反对1,631,000股,弃权180,700股。所有议案均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通过。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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