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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景光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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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弘景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股数为1,588.6667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5年3月4日(T日),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投资者在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所有拟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须在2025年2月25日(T-5日)中午12:00前完成注册及相关材料上传。

初步询价时间为2025年2月26日(T-4日)的9:30-15:00。网下投资者申报价格的最小单位为0.01元,单个配售对象最低申报数量为100万股,超过100万股的部分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且不得超过470万股。网下投资者应按规定提交资产证明材料及相关核查材料。

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剔除不符合投资者条件报价后的初步询价结果,剔除最高报价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比例不超过3%。若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获配股票数量的10%限售期限为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安排详见《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二、战略配售”。

发行人: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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