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晶晨股份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本次拟归属的121名激励对象中,包括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激励对象23名、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激励对象100名,其中有2名为重复授予激励对象。监事会确认,这些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认为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