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关于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为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本所律师对公司提供的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验证。
本次回购注销的程序包括:2020年12月至2025年2月期间,公司多次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包括激励对象名单、草案修订稿、首次授予事项等。2024年8月29日,公司完成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863,604股。2025年2月20日,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25,800股,回购价格为5.06元/股,回购金额为636,548元(未包含利息),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公司还需履行减资程序、信息披露及注销登记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