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厦门象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及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5.61元/股,发行数量合计573,932,226股,募集资金总额3,219,759,787.86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3,179,227,996.12元。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限售期分别为18个月和36个月。发行完成后,招商局和山东港口将分别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象屿集团承诺18个月内不减持股份。本次发行前,象屿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发行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资产结构优化,财务风险降低。保荐人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律师为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及验资机构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