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就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文件,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2025年1月17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处理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2025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激励对象人数由138人调整为120人,首次授予数量由530.00万股调整为448.50万股,预留部分数量由70.00万股调整为71.50万股,激励计划涉及股份总数由600.00万股调整为520.00万股。首次授予日定为2025年2月20日,授予价格为12.45元/股。监事会确认调整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截至首次授予日,公司及激励对象未发生禁止授予的情形,授予条件已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