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规定,对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田宇先生、林勋亮先生和陈刚先生的独立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
经核查,田宇先生、林勋亮先生和陈刚先生的任职经历及其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显示,三位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三位独立董事符合《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