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发布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监事会确认,激励对象包括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外籍自然人、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直系亲属。所有激励对象需在授予权益时和考核期内与公司存在聘用、劳务或劳动关系。
监事会确认,激励对象不存在以下情形: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市场禁入;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激励计划》和《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2025年2月17日为预留授予日,以7.52元/股的价格,向6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20.00万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