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美碳科技有限公司拟与深圳欧普东方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深圳欧铭合益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将控股子公司深圳铭普能源生态科技有限公司20.4%股权转让给欧普东方、欧铭合益,认缴出资额分别为145万元、59万元,均以人民币0.0001万元转让。交易完成后,铭普能源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李竞舟先生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欧普东方86.2069%股权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王妮娜女士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欧普东方6.8966%股权,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5年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关联董事李竞舟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也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