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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赛康: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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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受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其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2月18日下午14:00在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荟枫酒店5楼一号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陈庆财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2月18日9:15-15:00。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738,617,340股;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92人,代表股份13,621,802股。总计97人参与,代表股份752,239,1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1.0462%。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 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2. 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3. 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4. 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各项议案均获得有效通过。国浩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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