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2月17日召开,应到董事5人,实际出席5人。会议由董事长陆宏达主持,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审议通过了两项议案:
《关于集团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为适应公司经营发展需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涉及“VR整机及声学模组项目”。该项目原实施主体为梧州国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总投资额为34,395.64万元。现变更实施主体为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变更为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镜湖大道8号国光工业园(G9厂房)。除上述变更外,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用途及实施内容保持不变。
详细内容见2025年2月1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