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就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25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2月17日在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69号创业园C区1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77人,代表300,055,614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5447%。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3,973,93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9026%;反对397,084股;弃权98,970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相同。关联股东西安汇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寰宇星控科技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会议记录由现任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等签名存档。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