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为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出具法律意见书,编号为2025海字第005号。意见书基于《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确认梅安森发行事宜的合法性。
梅安森于2024年7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并于2024年8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一步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意见书确认,梅安森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但仍需深交所审核同意及中国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
梅安森成立于2003年5月21日,2011年11月2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股票代码300275。公司业务涵盖计算机软件开发、环境监测仪器仪表制造等多个领域。意见书还确认了梅安森的独立性、主要财产、重大债权债务、税务情况、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标准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8,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意见书认为,梅安森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实质性法律障碍,已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