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2月17日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际到会7人。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相关合作银行申请共计不超过25.7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具体情况见公告。
二、《关于给予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子公司宁波新材料向有关银行申请的10.2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三、《关于给予东华能源(张家港)新材料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子公司张家港新材料向有关银行申请的5.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四、《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折合不超过36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拟为子公司提供总额折合不超过人民币386.50亿元的担保。上述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