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关于山东路桥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为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2月14日召开,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召集,会议通知提前发布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会议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677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举行,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339人,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18,145,3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61%。
会议审议通过了三项议案:1) 续签关联交易系列框架协议;2) 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3) 调整公路桥梁集团对四川元通公司的担保额度。议案1、2涉及关联交易,相关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中小股东对各议案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会议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