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控股股东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宁夏能源)出具的《关于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函》。公司于2025年2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为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宁夏能源曾于2014年2月10日作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并分别于2015年12月14日、2020年3月20日、2022年3月2日变更承诺内容。鉴于现有承诺即将到期,宁夏能源拟再次变更承诺,主要原因在于标的资产可持续经营能力较弱,长期负债金额较大,结合银星能源新能源项目建设需求资金较大,短期内难以实施收购。
此次变更具体内容为:自本承诺函出具后24个月内,宁夏能源将按照评估确定的公允价格将光伏发电及相关产品生产相关资产和业务注入银星能源;同时,也将陕西省地方电力定边能源有限公司49%股权注入银星能源。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均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认为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也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该事项符合法律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