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大成(济南)律师事务所关于济高发展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关于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北京大成(济南)律师事务所接受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参会并发表法律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27日发布,列明了会议详情。现场会议于2025年2月12日在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出席人员包括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票275,747,506股,占99.4614%,反对票850,700股,弃权票642,500股。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也进行了单独统计。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经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