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或具有其中一种或多种特征的结构化金融工具,以防范外汇大幅波动带来的不良影响,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合理降低财务费用。
公司拟继续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申请交易金额为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合约价值总额度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金额),预计动用的最高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等值外币金额)。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银行授信,不涉及募集资金。
交易对象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境内商业银行等高信用评级的外汇机构,不开展境外衍生品交易。交易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并采取相应风险控制措施,确保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公司将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与会计处理。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