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淮海中路1010号嘉华中心45层,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就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10日发布。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1月27日14时30分在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官塘镇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15:00。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102名,代表股份19,256,291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9,109,508股,反对117,500股,弃权29,283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91,108股,反对117,500股,弃权29,283股。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