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为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编号植德京(会)字20250009号。会议由海程邦达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召集,通知于2025年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会议于2025年1月27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7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37,833,8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1589%。会议审议通过两项议案:一是《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股份137,789,664股,占99.9679%;二是《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内容、投资规模及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同意股份137,780,164股,占99.9610%。会议记录由出席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会议主持人签署,会议决议由出席的董事签署。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