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维梧(苏州)健康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Vivo Cypress X, Co. Limited所持有的珠海维播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播投资”)部分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
2025年1月13日,公司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共同设立维播投资,设立时注册资本为417.00万美元,公司认缴204.33万美元,占49%。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维播投资增资的议案,维播投资的注册资本将增加至21,501万美元,公司拟增资10,331.16万美元,增资完成后持股比例仍为49.00%,该增资行为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公司参与成立及拟实施的增资维播投资与本次交易属于对同一资产的交易行为,将一并纳入本次交易的相关指标计算范围。
除上述交易外,截至本说明出具日,公司在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不存在其他需纳入本次交易相关指标累计计算范围的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形。特此说明。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