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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五丰: 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农发投资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增持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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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农发投资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增持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受湖南农发投资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农发投资”)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就其增持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五丰”)股份出具法律意见书。农发投资基本情况如下:注册资本2,400万元,法定代表人江黎明,经营范围为私募股权投资管理等。

截至2024年12月30日增持前,农业集团间接合计持有新五丰股份512,989,903股,占总股本40.67%。农发投资计划自2024年12月30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新五丰股票,累计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且不超过3,000万元。截至2025年1月24日,农发投资累计增持3,442,800股,占总股本0.273%,增持金额20,137,092元,增持已完成。增持后,农发投资持有新五丰6,508,002股,占总股本0.52%,农业集团间接合计持有516,432,703股,占总股本40.94%。

新五丰已按规定披露增持计划及结果。本次增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情形。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认为,农发投资具备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增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信息披露义务已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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