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华源中鲈包装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6日使用自有资金4,000万元向宁波银行吴江支行购买了理财产品,截至本公告日,上述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本金4,000万元及收益3.45万元已全部归还至中鲈华源资金账户。
公司近日使用自有资金3,000万元向华夏银行吴江支行购买了结构性存款,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起息日为2025年1月23日,到期日为2025年3月28日,期限65天,预期年化收益率为1.30%-2.49%。公司与华夏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及子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多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涉及多家银行,包括中国光大银行、宁波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等,产品类型主要为结构性存款和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各产品均已到期赎回,累计收回本金及相应收益。
公司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的前提下,通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投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