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人,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对远信工业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远信工业拟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8,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低风险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或证券投资。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部门负责具体业务办理。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监督与检查,必要时聘请专业机构审计。此举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投资回报,保障股东利益。该事项已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人对此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