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为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六和律师张琦、高美娟出席并见证此次股东会。
股东会通知于2025年1月7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1月22日14:30在杭州市临安区召开,董事长申屠德进主持。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系统进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2名,代表股份1,194,342,472股;网络投票股东341名,代表股份44,004,304股,总计343名股东参与,代表股份1,238,346,776股。
会议审议通过三项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各议案均获超过三分之二有效表决权通过。独立董事徐荣桥公开征集表决权,但无征集对象委托投票。六和律师确认会议程序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