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奥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月21日召开,全体董事出席。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旨在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积极性。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新奥股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告。董事于建潮、韩继深、蒋承宏、张宇迎、张瑾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新奥股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同样,上述五位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处理激励计划相关事宜。董事于建潮等五人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