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第四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以稳定股价。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含),不超过1,500万元(含),资金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A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含利息收入)。回购价格不超过22.87元/股,回购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3个月内。回购股份将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稳定股价,回购后股份将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股东浙江浙商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乐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苏州汇毅芯源壹号、贰号、叁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在未来3个月、6个月可能存在减持计划。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无减持计划。
回购方案已获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依法通知债权人。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开立,证券账户号码为B886319553。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