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八期)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以不超过15.00元/股的价格,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已发行的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总金额为10,000万至20,000万元人民币,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
公司已取得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漕河泾开发区支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同意提供不超过18,000万元的专项贷款支持。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全部锁定,预计限售流通股份比例将从0.49%增至4.89%(按上限计算)或2.69%(按下限计算)。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公司控股股东唐山工控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且不超过2,000万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回购期间内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回购方案存在因股价波动、重大事项发生或股权激励计划未能通过等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