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就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1月17日下午15:30召开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会议由董事黄韵涛主持,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9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5,201,54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6945%。中小投资者共9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0,114,03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5825%。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三项议案:1. 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子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2. 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3. 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开展资产池业务并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各项议案均获得通过,其中第三项议案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国浩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