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高能环境: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作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就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1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1月17日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凌锦明主持。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9:15至15:0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427人,代表股份336,966,8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2%。会议审议通过了三项议案:1. 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 关于2025年公司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3. 关于2025年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场表决以书面投票方式进行,议案1、议案2、议案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