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指出,公司已履行2021年和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准与授权程序。2024年11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24名2021年股权激励对象及6名2024年股权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注销其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回购注销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021年股权激励涉及注销股票期权104,394份,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42,572股,回购价格11.215元/股,回购资金477,444.98元;2024年股权激励涉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04,700股,回购价格6.57元/股,回购资金687,879元。公司已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设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预计2025年1月22日完成回购注销。公司已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