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关于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为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意见书主要内容如下:
批准和授权:2024年12月3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及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025年1月16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管理办法,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具体事宜。
授予条件: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禁止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如财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等。
首次授予日:2025年1月16日,公司确定该日为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价格:公司向89名激励对象授予45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8506%,授予价格为8.00元/股。
信息披露:公司将按规定披露第三届董事会及监事会决议、监事会核查意见等文件。
综上,公司已取得必要批准,首次授予条件成就,授予日、对象、数量及价格均符合规定,已履行现阶段信息披露义务。